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
关于开展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
各院(系):
为贯彻落实学院确定的“专业标准化建设年”工作要点,诊断评估各专业建设现状,进一步实施精准专业建设,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设置管理办法》和《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(试行)》精神,制定《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标准》(以下简称“专业建设标准”,见附件1), 在全院范围内对照专业建设标准,开展专业建设评估工作,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专业建设自评工作阶段
起止时间:2016年5月24日-6月30日
自评范围:学院有在校生的全部专业及2016年新开专业
具体安排:各院(系)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,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自评工作小组,明确工作目标,细化工作内容,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。 自评工作严禁弄虚作假,不拔高,不矮化,要真实客观地反映各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。 自评需参照“专业建设标准”填写相关表格材料,对各专业进行细化评分,结合自评结果撰写各专业自评工作报告,分析专业建设的经验与不足,制定切实可行的完善工作计划。 2016年6月30日前,各院(系)需向教务处提交各专业建设自评报告、专业建设自评打分表(见附件2)、佐证材料表格(见附件3)和相关佐证材料。
二、专业建设整改工作阶段
起止时间:2016年7月1日-11月20日
具体安排:各院(系)要结合专业建设自评结果,查找专业建设的漏洞或薄弱环节,有针对性地进行补缺或加强。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短时期不能有效改进的,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,稳步推进
三、专业建设验收工作阶段
起止时间:2016年11月21日-12月30日
具体安排:学院将成立专业建设验收工作小组,结合院(系)自评结果及整改完成情况,对各院(系)专业建设自评整改工作进行验收检查。对自评工作认真,查找问题客观,整改措施得力,建设成果显著的专业进行奖励,对自评工作滞后,整改措施不力,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专业进行通报批评。希望通过专业建设自评和整改工作以促进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提高。
联系人:教务处 李云川 联系电话:60868066
附件:1.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标准
2.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自评打分表
3.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佐证材料表格
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
2016年5月24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