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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院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IC卡使用情况说明
出处:3333 作者: 阅读: 日期:2017-05-04

一、已参保但未取得社会保障卡学生须知

  1、郑州本市(包含新郑市、登封市、新密市、荥阳市、巩义市、中牟县)参保学生因在原家庭有卡,郑州市社会保障局将不再给予制卡。

  2、参保学生在入校前曾前往富士康务工,富士康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,郑州市社会保障局将不再给予制卡。如学生未取得社保卡,请学生联系之前务工企业人事处查找,或到学工处申请挂失补办,需提供一寸白底彩色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
  3、非郑州本市(包含新郑市、登封市、新密市、荥阳市、巩义市、中牟县)且未在入校前未到富士康务工,学校也未发卡的学生,请提供一寸白底彩色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学工处将前往医保中心查明原因继续办卡。    

二、社会保障卡使用范围 社会保障卡是参保学生缴费和享受医保待遇的凭证,因不设立个人账户,社会卡本身无金额,仅作为参保及住院报销结算凭证。需住院学生应提供社会卡和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,方可享受相应医疗报销待遇。社会保障卡初始密码为111111。

三、社会保障卡住院报销使用说明

  1、郑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卡报销流程: 参保学生取得社保卡后,凡在郑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,学生持卡住院即可。入院第一时间及出院结算时向所住医院出示社保卡,医院将直接联网结算应报销的医疗费用,住院学生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医疗费用。(注:学生取得社保卡后,在郑州本市住院,如住院期间不使用社保卡,出院后将不能享受医疗报销待遇。)

  2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卡报销流程:

  参保学生取得社保卡后,凡放假、因病休学期间在户籍所在地,实习期在实习地发生的异地住院,住院后一周内通知市医保中心备案,否则将不予报销。备案电话:0371-67880245。异地住院产生的住院费用需自行垫付,出院后携带本人社保卡及相关材料前往郑州市医保中心报销,

  报销流程如下: 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社保卡原件,并携带1)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2)医疗保险卡复印件;3)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发票;4)住院病历复印件(病历复印后需加盖医院公章):包括①病历首页②入院记录③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④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⑤主要检查结果;5)医疗费用明细汇总表;6)出院证明;7)学校出据相关放假、实习、休学证明材料前往郑州市医保中心审核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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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科审核后经领导签字后转财务科

报销学生每季度首月18日—22日持社保卡、身份证到财务二科领取报销的医疗费用。

  3、未取得社保卡的住院报销流程:

  制卡期间未取得社保卡的参保学生在郑州本市、户籍所在地、 实习地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,学生需自行垫付,待取得社保卡后参照本《说明》当中的“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卡报销流程”进行报销。

四、社保卡挂失补办 社保卡作为参保及住院报销结算凭证,丢失将影响参保学生享受住院报销待遇,请参保学生妥善保管。一旦丢失请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白底彩色照片、25元工本费(注:该费用为郑州市社会保障局收取的补办费用)及时到郑州市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申请挂失及补办,以免影响住院医疗报销待遇享受。

  请各院(系)将本《说明》传达到每一位参保学生,按要求做好解释工作。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7年5月2日

 

 
 
 
 

联系地址: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 微信公众号:JZGCX3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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